醫療器械產權意識需加強,否則將集體“中槍”
加入時間:2013-02-22 09:59:03 當前新聞點擊率:2669
普朗醫療器械網資訊:目前常州已經成長為我國醫療器械產業基地之一,在醫療器械研發及生產領域都有著重要地位。但是前不久,常州當地一家醫療器械企業莫名其妙地“躺著中槍”:專利發明者高某以及自己所在的上海一家企業將其告上法庭,理由是他們侵權了,不少其他醫療設備廠家也受到牽連。那么事件究竟是怎樣的呢?
常州兩位律師接受被告常州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委托后,他們立即調取了原告林某在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發明專利時所作的書面稱述,從中發現了原告在申請專利時所明確放棄的權利范圍。經過比對發現,被告產品與原告專利在技術特征上的明顯區別,即被告的產品不構成對原告發明專利的侵犯。
按照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20年,高英“陰道擴張器”專利權的保護期限到2009年10月31日屆滿,自2009年11月1日開始,將失去專利法上的專利保護。就在該專利權即將因保護期限屆滿而失去保護時,高英和高英公司發現健來公司生產的陰道檢查器侵犯了其發明專利,并在2011年7月分別將包括健來公司在內的數家醫療器械企業訴至法院。
被訴的多家企業在收到訴狀后,既吃驚又憤怒,吃驚的是多家企業都被指控侵權,高英和高英公司大有將本地醫療器械企業一網打盡的架勢;憤怒的是原告居然是業內早有爭議的行業標準制定者,而其所稱的專利更是即將到期的專利。
代理律師抽絲剝繭,循序漸進,層層揭開高英獲得專利的面紗,緊緊抓住技術特征對比和專利糾紛處理法定原則,給原告以最有力的還擊,迫使原告無奈撤回起訴。對于健來公司而言,洗清了侵權嫌疑,避免了賠償風險,本案的結果固然可喜,但同時也提醒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一定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防范法律風險,否則隨時都有可能再次陷入不必要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