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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械黑名單制度今年10月實施,企業有違禁行為10年內禁止入行
醫療器械黑名單制度今年10月實施,企業有違禁行為10年內禁止入行
加入時間:2012-08-17 10:52:08 當前新聞點擊率:3906
普朗醫療器械網資訊:醫療器械、醫藥打假問題,一直是各地藥監部門工作的重中之重,為了從根本上解決醫療器械質量問題,強化醫療器械廠家責任意識,從2012年的10月起,將啟動“黑名單”制度,對于生產銷售假藥、假冒醫療設備及生產銷售劣藥情節嚴重、受到“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處罰的責任人員,也應當納入藥品安全“黑名單”。通過此項措施可以看出,國家對于醫療行業的監管進一步加強,對于醫療器械廠家的健康發展有著重大影響。
昨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藥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規定(試行)》(下稱《規定》),對于因嚴重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受到行政處罰的生產經營者及其責任人員的有關信息,將通過政務網站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并實施重點監管。《規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建立藥品安全"黑名單",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一項積極探索,旨在進一步加強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完善行業禁入和退出機制,督促生產經營者全面履行質量安全責任,增強全社會監督合力,震懾違法行為。”國家藥監局新聞發言人王良蘭昨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被納入“黑名單”的不僅僅是企業,還有責任人。王良蘭說,納入“黑名單”的相關責任人員,藥品生產經營者十年內不得聘用其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國家藥監局所公布的重大行政處罰案件涉及的生產經營者、責任人員,將公布其違法生產經營者的名稱、營業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以及本規定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責任人員的姓名、職務、身份證號碼(隱去部分號碼)、違法事由、行政處罰決定、公布起止日期等信息。公布期限屆滿,“藥品安全‘黑名單’專欄”中的信息轉入“藥品安全‘黑名單’數據庫”,供社會查詢。